房产税与房地产税:一字之“遥”

近期网上关于“房产税与房地产税:一字之“遥””这个话题很是火热,主编也是针对房产税与房地产税:一字之“遥”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请于12月31日前缴纳2016年度个人住房房产税税款。”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近日发布一则微博提醒本市房产拥有者。

消息出,部分市民讶异,“这恐怕是房产税正式落地的信号”,一些居民甚至根据这则通知里的一些细节,就此认定,“房产税税率已经敲定,预计将在全国铺开”。

事实究竟是怎样的呢?

记者调查后发现,此税非彼税。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微博中所说“个人住房房产税”并非大家认为的“房产税”——而是上海在2011年便开始的房产税试点。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博士葛玉御告诉记者,中国推行的是“房地产税”,而不是外界说的“房产税”。而房地产税的推行,只会“迟到”,却不会缺席。

诚然,房地产税是一个民生话题,全国推行究竟还有多远?

在葛玉御看来,考虑到房地产税立法尚未达成共识,开征房地产税所需的条件尚不健全,现在不是实施房地产税的最佳时候,“房地产税在5年后真正推出可能更靠谱”。

上海市民该怎么缴房产税

2011年1月,上海市和重庆市同时开展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的试点。

记者了解到,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规定,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人均超过60或等于60平方米的,要对新购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积征收房产税,税基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适用税率暂定为0.6%。如果该住房的市场交易价格低于当地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暂减为0.4%。

其中,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房产税暂行条例》中明确规定,“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纳房产税。”也就是说,征收的房产税主要针对企业拥有的房屋或出租等形式的经营用途的房屋,针对个人住宅的房产税还没有开始进行全面征收。

条款比较生涩,举个例子。

以上海试点的情况,假设一个三口之家已有一套住房面积为180平方米的房子,那刚好人均60平方米,现在又新购一套80平方米总价100万的房子。那么按照相关规定本地户籍:新购房屋属于家庭第二套以上,计税价格为交易价格70%,税率为0.6%,低于平均价格2倍的0.4%。免税额为人均60平方米(含60)。那么,这户家庭一年应缴房产税为100万×70%×0.6%=4200元。

记者了解到,除了人均面积小于60平方米减免的情况之外,上海居民家庭在“新购一套住房后的一年内出售该家庭原有唯一住房”等5种情形可以免征房产税。

据《国际金融报》记者了解,纳税人于每年5月、11月两次缴纳房产税,所以不少地方税务局会在这两个时间节点发布类似《通告》的公文,提醒广大纳税人及时在申报期内缴纳当期应纳税款,并补缴以往欠税。

文首的那则微博,正是上海市税务部门每到年底发布的“催缴”通知。

其它城市市民为何也担心

只是由于“房产税”话题太过敏感,2011年后,每次上海市发布缴税通知,都会引发相关话题讨论。

其实,发慌的不仅仅是上海市民。

家住南京的张**在前几日被朋友“告知”,要开始征收房地产税了。

“特别突然,当时周边的朋友都说,上海已经开始征收,后来不放心打电话询问相关部门才发现是一场乌龙。”张**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前几年说房地产税试点扩容,推测南京榜上有名,所以大家都很敏感。

一位成都房地产人士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11月1日,成都市地税部门发布的一则“关于做好房产税纳税工作”的通知,在当地同样引起市民的讨论。他告诉记者,通知中明确,“房产税征收是依照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以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按1.2%税率计征;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按12%税率计征”。

“通知发出后,成都市民都在传房产税‘落地’。”该人士告诉记者,因为传得沸沸扬扬,成都市地税部门通知发出的第二天不得不公开辟谣。

记者了解到,成都市地税部门相关人士对外强调,这则通知针对的是非个人的经营性用房征收房产税,并非新政,而是根据198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所规定执行的。依照条例,房产税按年征收,由纳税人于每年5月、11月两次缴纳,2016年11月为今年第二个征期。所以,通告中的房产税与热议中的房地产税无关。

沪渝试点效果缘何不佳

上海和重庆的房产税试点政策已经实施了五年,效果如何?

相关统计数据显示,5年间,上海住宅成交均价从2010年底的2.1万元/平方米,上升至今年的4.5万元/平方米,涨幅超110%。考虑到近年新增交易偏重郊区和统计价格以网签价格计算等原因,实际房价涨幅还要略高。不过,上海市2015年房产税税收收入统计情况表显示,房产税收入和其他收入对比相对微弱。

房产专家蔡为民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现在上海重庆缴纳的房产税,更像是一种房产奢侈税,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房产税,因为从全世界范围来看,房产税征收对象很明确——就是有房产,就要交税。

“目前上海或者重庆执行的房产税,不是很彻底,对市场的影响也很有限,甚至出现了很多规避交税的方式方法,比如离婚这一类,都是规避的方式方法。”蔡为民说。

葛玉御也认为,上海和重庆的试点效果不太好,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收入微薄。重庆集地税局全局之力,征收的房产税不足重庆财政收入的千分之一,上海情况也差不多。第二,房价调控不力。很多人寄希望于房产税能调节房价,但事实上刨除其他因素,房产税确实对房价调控作用微弱。第三,政策效果有违当初预期”。

葛玉御指出,如今上海的房产税被称为“增量房产税”,意思是“既往不咎”,谁要新买房,征谁的;重庆的房产税是“豪宅税”,只对大面积和单价高的房产征收,普通的不征。这意味着上海和重庆的试点更像是“房产特别消费税”,而非真正的“房地产税”。

“从制度设计来说,上海和重庆的试点本来就是违背初衷的,从一开始就注定了效果不会好。”葛玉御直言,中央在2013年不再谈扩大试点范围,而是转向“先立法,做好顶层设计”,其实也是看清“试点”效果不佳的现实。

改革切口是什么

房产税试点效果不佳,是哪些环节出了问题呢?

葛玉御指出,关于房产税方面,政府也一直想改革,而且是彻底改,“十八届三中全会时,已经把‘房产税’改为‘房地产税’,并提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

“房地产税改革不只是一个税种的改革,而是涉及到房地产业的相关税种(包括房产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的系统改革。”葛玉御认为,房地产税改革的基本目标是,简化房地产业税制,增加持有环节的成本,降低交易环节税收负担。

在葛玉御看来,房地产税开征是迟早的事,2015年8月全国人大会议正式将包括房地产税法在内的34项立法纳入立法规划中。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11-14,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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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又出大动作,专家建议海南深圳先推行

说到房地产税,很多人都是一头雾水。为什么一头雾水?究其原因,无非就是不确定征收房地产税对自己的生活具体有哪些影响。今天,为大家整理出了“征收房地产税对房价以及对老百姓会造成哪些影响”的一系列解读。看了以下解读,相信购房者们对房地产税的这个概念将会有一个清晰的把握。

房地产税对房价有何影响买房必须了解这些

房地产税要交多少?

专家建议人均60平方米内免税

对于征收范围,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施正文认为应该设立一定的免税面积,“免税面积设定为人均60平方米比较合理,这样对于三口之家来说,可以有180平方米不用交税,从而保证了居民第一套住房不用交税。”

房地产税将怎么收?

据了解,未来的房地产税主体税种由房产(新闻新房 论坛 微博 )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而成。收税标准将参照世界通行做法,估算价值100万的房产可能会每年增加约5000元税负。

对楼市有何影响?

长期看,房地产税的开征有助于房地产市场的理性和稳健发展。”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施正文认为,房地产税增加持有环节税负,有助于引导人们正确看待房地产消费,树立“房地产主要是居住功能,不是投资品”的观念,并将会对投资投机产生较大的抑制作用。

业内观点

在余华小说《活着》里,饥荒年代,主人公富贵的女儿凤霞在地里发现一块红薯,但旁边有村民觊觎,双方发生争夺。队长出面调停平分。队长把红薯掰成两半,其中一半较大,双方谁都不要小的那部分。队长说,这好办。他把大的那部分掰下一块放进自己口袋,剩下的两块一样大,分给两家。两家都接受了这一“公平”的分配。

这个故事说明什么道理?它提醒聪明的你,不要被队长无端分走一块。房地产税也是如此。

大家盼望用税收来调控房价,结果却是政府增加一项税收。这不是一项基于公共服务而征收的税,它是基于人们对所谓的“调控”房价的不当期望而产生的税。正如队长分走一块红薯不可能增加、只可能减少富贵和邻居的福利,以房地产税来调控房价,也不可能真的降房价,而只会抬高人们的居住成本。

房地产税是增加房地产持有的成本。当然,聪明的专家们说了,第一套房免征,二套以上的房才征,这样既不增加正常居住的成本,又打击房地产投机。说起来好听,但简单的道理是,当人们持有房产的成本增加,持有意愿就会降低,房子持有量减少,房租就会上升。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2-08,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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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触动人们神经的房地产税改革,或将迎来大动作。

5月11日,财政部新闻办公室发布消息称,财政部、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同志在京主持召开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听取部分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及部分专家学者对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寥寥百字,传达的信号意义深远。从参会部门看,决定房地产税立法、征收的四个单位聚齐,尤其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参与其中,会议的分量显得更重。

虽然从立法进程来看,房地产税立法至少在2021年仍没有时间表,但推出的迫切性却愈发强烈。有专家认为,在立法完成之前,先在部分城市试点的思路未尝不可。

中国财政预算绩效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张依群认为,今年国家相关部门负责人多次提到房地产税,并召开房地产税试点座谈会,意在为随着经济回升可能出现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上涨提前降温,也是在落实“房住不炒”,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理念,更是保证我国基本民生住房需求和实现经济结构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

“房地产税是包括开发、交易、持有三个环节税收的总称,房产税则侧重在持有环节,之前相对重开发轻持有,我认为房地产税改革是从重开发、交易,向持有转移,房产税进一步推广的可能性比之前更大。这次座谈会既然提到了房地产税改革,那这个方向还是有的。” 中泰证券政策研究所政策组负责人、首席分析师杨畅对中国房地产报记者表示。

“现在有些地方楼市热得难受就往下硬压,这都是行政手段为主,治标不治本,可以治本的依然是出台房地产税。”财政部财科所原所长、经济学家贾康此前建议,海南和深圳两地,应当积极推出更高水平的房地产税改革试点。

半年内4次提房地产税

此次座谈会,是今年以来官方第四次提及“房地产税”。

3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正式发布,和房地产相关的内容中提到,要“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健全地方税体系,逐步扩大地方税政管理权”。

4月7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纲要、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发布会上,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表示,要进一步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

5月6日,财政部部长刘昆在《经济日报》撰文提到,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高质量发展,必须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刘昆提到,完善现代税收制度,健全直接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进一步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

5天后,5月11日,中央四部委联合召开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并首次提出“房地产税改革试点”。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分析称,若是追溯过去的改革,2011年《发展改革委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中曾提及“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内容, 2011年恰是上海和重庆试点房产税的阶段。所以从此类逻辑看,当前首次提及“改革试点工作”,有很强的风向标意义,即此次会议后房地产税在部分城市会试点。

严跃进认为,从当前房地产市场的管控思路看,“解决大城市住房问题”成为今年的发展思路,或意味着大城市先行试点的可能性最大。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认为,结合最近官方表态来看,上述座谈会释放出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加快的信号。未来可能在房地产税立法完成之前,率先在部分城市推出房地产税试点,这些城市试点经验也可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工作。

哪些城市有望先行试点?

此次座谈会消息发出后,不少网友在微博上留言:“这就是抑制房价的‘王炸’,希望可以尽快推进!”“只有坚决遏制投机倒把炒房,才能改善民生福祉,实现高质量发展!”

2020年至2021年,杭州、成都、深圳、上海、南京、东莞等城市的楼市再度火爆,随后都迎来调控的收紧,但市场热度并未被压住。

一组数据可以看出当前我国居民加杠杆购房的热情有多高。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一季度我国商品房销售面积达3.6亿平方米,销售金额达3.8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3.8%和88.5%,较2019年同期分别增长20.7%和41.9%。全国住房均价在一季度首次迈上万元大关,达到10658元/平方米,去年全年均价则为9859元/平方米。

与此同时,居民背负着巨额房贷,杠杆率创新高。一季度末,居民中长期贷款新增1.98万亿元,刷新了2020年三季度1.8万亿元的纪录,同比增长57%,而居民中长期贷款的大部分构成就是按揭贷。去年末,住户部门的债务余额是73.6万亿元,同比增长14.6%,房贷则占了家庭总负债的70%以上。

央行发布的最新政策研究显示,一季度我国宏观杠杆率为276.8%,其中,居民杠杆率为72.1%,政府部门杠杆率为44.5%,企业部门杠杆率为160.3%。

房产收益直接拉大了贫富差距。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中心数据显示,房产占我国家庭资产65%-70%的份额,比美国高出2倍,房产增值收入占家庭财产增值90%以上。

房改20余年以来,房产已成为居民特别是富人的第一追逐目标。城市居民家庭第一套、第二套、第三套住房总收益率均值为340.3%、143.2%和96.7%。

能让人们如此放心借钱买房的原因,正是由于房产的“不败神话”。

“从疫情后房地产演进形势来看,加快推出房地产税,调节因为房产拉大的收入差距和贫富差距、稳定社会形势、夯实‘内循环’的需求基础,势在必行,不能拖,越拖越被动。”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对中国房地产报记者表示。

此前,财政部公布了房地产税立法的三大原则,即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和分步推进。因此,立法先行被认为是房地产税开征的先决条件。

在4月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的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中,房地产税立法并未被提及。不过,根据“十四五”规划“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着眼的是整个“十四五”时期,即2021年到2025年,未来几年推出将是大概率事件。

这期间,试点先行不失为一种思路,毕竟上海和重庆已经推行了10年的房产税。近年来,关于房地产税试点扩围的呼声不断。

贾康认为,房地产税立法没有所谓的最佳时间。房地产税开征后,既能降低炒作现象,又能为地方财政增加稳定来源。他建议,海南和深圳两地应当积极推出更高水平的房地产税改革试点。海南要建全球最大规模的自由贸易港区,要实现投资便利化、贸易自由化,内在的配套改革逻辑,是需要匹配房地产税制度,若还按限购模式调控,已没法向世界交代。深圳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先行示范区,应冲在中国改革攻坚克难的最前沿。

从实际情况出发,海南、深圳目前也是国内楼市较为火爆的城市和省份,海南为打击炒房实施全域限购,深圳虽调控不断加码但依然难以遏制疯狂的楼市“打新”。这些城市和省份推出房地产税,无疑有利于稳定楼市。“两个地方不能再等了,深圳和海南要拿出改革的胆识和勇气。”贾康此前呼吁。

有关“房产税与房地产税:一字之“遥””的话题介绍,今天主编就给大家分享完了,如果对你有所帮助请保持对本站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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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琴自豪的头像
    琴自豪 2026年02月26日

    我是雷博号的签约作者“琴自豪”

  • 琴自豪
    琴自豪 2026年02月26日

    本文概览:近期网上关于“房产税与房地产税:一字之“遥””这个话题很是火热,主编也是针对房产税与房地产税:一字之“遥”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

  • 琴自豪
    用户022606 2026年02月26日

    文章不错《房产税与房地产税:一字之“遥”》内容很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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